王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农业碳汇与林业碳汇交易政策切实改善农民生活的建议”,由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为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构建基本制度框架。2023年,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制定发布了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规则、注册登记规则、交易结算规则等配套制度文件,向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全流程、全要素的规范指引。二是明确市场支持领域。经过社会公开征集遴选,择优选择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起步,发布造林碳汇、红树林营造等首批4项方法学,推动林业碳汇领域发展。三是设立基础设施和机构。组织建设完成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上线运行,批准一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具备了开展项目和减排量申请登记的基础条件。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
一、关于简化申请流程
在2012年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研究修订并于2023年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与原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模式相比,现有模式更加突出交易的“自愿”属性,突出市场主体作用,强化诚信管理和信息披露,政府不再针对项目和减排量进行评估审查,建设运营成本高、具备普遍公认的额外减排效果的项目免予额外性论证,简化项目开发程序。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进一步简化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技术和流程的可行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加强培训和指导
我国高度重视碳汇专业人才培养。我部组织开展碳汇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相关培训。国家林草局连续10多年开展碳汇专题培训工作,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面向林农等项目业主、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地方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部门等各类主体,持续组织开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培训,提升项目开发与参与交易的专业知识储备和风险规避能力。
三、关于提高政策透明度
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规则(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和结算规则(试行)》,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负责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办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并按规定在注册登记系统公开。由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在每个交易日发布交易行情等公开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四、关于设立奖励机制
碳汇项目收益的合理分成,可以促进生态保护主体得到有效激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第七章明确提出,“鼓励项目减排量收益至少不低于90%返给具体实施了造林活动,并拥有林木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项目实施主体”,引导项目获得收益主要分配到林农等碳汇生产经营主体,提高碳汇生产经营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关于自愿碳市场支持农业碳汇领域
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农业碳汇领域纳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需制定相应的项目方法学。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可用于交易的生态系统碳汇均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技术要求,目前农业碳汇量计算的研究基础还较为薄弱,能否形成长期稳定的碳汇在科学上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碳汇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市场支持领域。
感谢您对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部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