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英国威廉希尔公司3月1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赵军、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4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张涌新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李达三楼506室
邮政编码:310027
电话:13968057950
邮箱:ltzyx@zju.edu.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2月1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8.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9.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2.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3.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4.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15.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
16.清华大学
17.哈尔滨工业大学
18.西安交通大学
19.华北电力大学
2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1.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2.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3.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4.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5.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
26.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7.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28.北京北方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29.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天津市供热办公室
32.天津冠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廊坊市常青供热有限公司
34.济南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35.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36.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37.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8.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39.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40.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41.唐山文丰山川轮毂有限公司
42.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3.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44.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5.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6.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47.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有限公司
48.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卷烟厂
49.上海莱韵毛纺织有限公司
50.上海题桥纺织染纱有限公司
51.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
52.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53.永丰余家纸(北京)有限公司
54.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55.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56.上海崇明县堡镇电镀厂
57.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8.吉林宏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9.武汉光谷蓝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北京奥科瑞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1.天津金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2.天津能源投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